关于做好学校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桂幼师学工
〔
2015
〕
13
号)
文件精神,现将学校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大专学生。中专部参照执行。
二、评选名额
按照各系部毕业生总人数
5%
的比例推荐,各系部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系部
|
毕业生总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1
|
学前教育系
|
792
(男生班
46
)
|
40
|
2
|
艺术系
|
387
|
19
|
3
|
初等教育系
|
318
|
16
|
4
|
特殊教育系
|
94
|
5
|
5
|
中专部(五年制教学部)
|
464
|
23
|
合计
|
2055
|
103
|
注:
各系部评选名额为最高名额,各系部原则上不能超名额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在校期间,每年均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
“
三好学生
”
、
“
优秀学生干部
”
、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
“
优秀党员
”
、
“
优秀共青团员
”
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三)
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或集中实习成绩优秀,体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四)
荣获系(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五)
综合测评总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
10%
。
注:
获得国家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宁缺勿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工作处将不予受理。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打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
(二)
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标准,根据申报材料认真讨论,民主评选,确定班级推荐候选人名单,并上报系(部)。
(三)
系(部)初审。各系部按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班级推荐候选人材料,综合考评,确定系(部)推荐名单,并在系(部)公示
3
个工作日。在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
于
3
月
24
日
前
将公示材料(附有候选人班级、姓名)和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纸质版材料报学工处学生科,电子版材料发送
gxyzxsk@126.com。
(四)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按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
各系部提交的初评结果,经审核合格后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
5
天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没有经过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学生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系部要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相互学习的过程。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系
部
|
|
专
业、班
级
|
|
体质测试
等级
|
|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毕业综合测评总成绩及名次
|
成绩:
名次:
|
在校曾任何
职
务
|
|
获奖时间
|
在校期间曾获奖项(包括自治区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
/
团员、优秀学生奖学金)
|
|
|
|
|
|
|
|
|
系
部
推
荐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
作部(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在
校
表
现(
800
字以内)
|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存学校、系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