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特教系 时间:2018-01-18 点击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举办的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新增高职专业申报工作

(一)新增专业设置要求。

1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2017年增补专业(见附件2)为依据。

2.拟新增2018年招生专业要立足本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鼓励学校申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和填补空白的专业。

3.每所高等学校新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2个,新建不满3年高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学校自行撤销一个原有专业的可增加申报一个新专业。对于近一年来在专业建设、教学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限制新增设专业或开设专业方向数量。


4.学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或基本相似,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学校开设专业方向须报我厅备案核实。

5.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国家控制专业申报应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在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申报。往年已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点,可直接通过平台进行填报,但连续3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点重新招生须按新设国控专业流程重新申请。

(二)申报流程。

1.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做好相关专业设置论证,并填报相关纸质材料。

2.教育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拟增设的新专业进行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新专业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各有关高等学校增设新专业由教育部审核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其他要求

(一)平台数据填报。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同时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进行。各高等职业学校务必于20171030日前登陆平台完成2018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填报工作。

(二)专业设置“十三五”规划备案。各高等职业学校(各普通本科高校需有专科专业设置规划)需将本校“十三五”期间专业设置规划报我厅备案,各校专业设置规划是各校长期发展、特色发展的基础,各校“十三五”期间专业设置应与设置规划相一致。

(三)现设专业梳理核查工作。为准确无误地完成“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审核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各高校需将本校现设全部专业(无论是否有招生,已申请撤销的专业除外)梳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业梳理、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如经核查有未如实填报的专业数据,将作为撤销专业处理。

(四)增补专业建议填报。增补专业是对现有目录完善补充的重要渠道,是职业院校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需求。各高等职业学校可于201811日—531日,按有关要求通过平台对《目录》增补专业(2019年起开始招生)提出建议,届时我厅将对相关建议进行汇总并向教育部提交。

(五)材料报送。各申报学校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申报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工作的正式公文。

2.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十三五”规划。

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4.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撤销专业备案表》(附件4)。

5.平台自动生成的《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实际招生专业情况表》和《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6.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业梳理、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

7.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6)。

8.《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7)。

9.材料提交时间及装订要求:各学校务必于20171015日前将以上材料1-6一式1份,材料78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厅,电子版材料以“××(学校全称)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材料”命名发至邮箱:gxzcc001@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春鹏,07715815182;岑妍梅,13006915360。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2421室,邮编:530021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

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正文)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2016年、2017年增补专业

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申报汇总表

4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拟撤销专业备案表

5.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业梳理、核查情况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

请表

7.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

科)专业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7929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540595  邮箱:gxyztj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