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实践教学实习期间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作者:特教系 时间:2018-01-18 点击数:

 各辅导员、班主任、实习带队老师:

    为了保证综合实践教学实习顺利进行,确保学生安全,老师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践教学实习学生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幼师学工〔20135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观念。要始终把学生安全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刻吸取各种安全事故教训,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QQ信息、易班平台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及纪律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二、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教学实习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教学实习的安全工作,实习带队老师要常驻实习点,确保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实习带队老师是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实时把控实习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高度重视学生综合实践教学实习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学生综合实践教学实习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要求实习同学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因事离开实习岗位,必须向带队老师以及实习点指导老师请假,办理相关的手续,按时销假,并与辅导员或班主任保持联系,以便学校能及时了解情况。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二是提醒学生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乘坐正规运营、安全的交通工具。告诫实习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单位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伤害。 

 

特殊教育系

201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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